多恩为什么是亲王-多恩为何为亲王

多恩身上的王冠,可不是靠啥高深的政治理论要么复杂的数学公式算出来的,它更像是一根被工夫磨损过的铁链,系在一条名为“修女”的脖子上,而修女本人,就是里斯·多恩,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带着宗教色彩的女人。 这倒也不全是巧合。回到博斯曼的局势,那个曾经辉煌的“五强”联盟,在 1979 年大洛杉矶暴动之后,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捏碎的玻璃杯,碎片四散,没人能完好地再拼回原来的模样。里斯·多恩是最终留下的那个“残片”,要么说,是那个试图把剩下的碎片粘合在一起的缝补匠。她不是天生的女王,就连能够说,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政治机器里精心计算过的棋子。
反之,她的存有本身,就是那个摇摇欲坠的联盟在精神层面唯一的锚点。当华盛顿的总统们还在忙着在会议桌上互相推诿、在电话里互相拉扯时,多恩已经在那片混乱的海域里,默默地把那些散落的信号线给接上。她不需求一首由鲍勃·迪伦写的诗,不需求一场盛大的游行,她只需求持续履行那个在 1969 年就已经被确立的好办职责:当别人都在崩溃时,她得先把多恩还回去,要么起码得让多恩别死得忒难看。 这就好比你家里突然停电了,一般/平平家庭可能会出于断电而焦躁不安,就连启动争论哪位该先修灯泡。但要是你是一个家宅险保公司的理赔员,你的工作就是咬定“只要人还在,房子就还在”,甭管外面下多大的雨。里斯·多恩就是那个保险柜。她没有权力去抢走华盛顿的总统,也没有权力去命令圣路易斯的爱荷华去哪儿开会,但她拥有比任何一位政客都更坚定的执行力。在 1979 年的那个冬天,当华盛顿的总统们还在为了“哪位先走”这种低级政治打得头破血流时,多恩只是是在做一件最基础的事:确保自己的人身保险,确保自己的权威不被彻底抹去。 这就解释了为啥多恩能活得那么久,为啥她还能在 1983 年那个震动全球的选举后屹立不倒。出于在她身上,政治压根儿不是关于输赢,而是关于“在场”。
那个时代,美国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精神分裂。一边是华盛顿那个既得利益阶层,一边是旧金山那个渴望变革的青年群体,中间夹着的是一个叫多恩的中间派幽灵。她并不试图统治美国,出于她忒清楚自己只是一个凡人。她只是那个在风暴中心依然死死握住船舵的人。
你看 1983 年大选后的选举之夜,当全国上下还在议论 того loser 的那个家伙(那个在自由派阵营里显得格格不入的家伙),要么在聊聊那个保守派总统的丑闻时,多恩实际上根本就没出过门。她只是站在那里,就像一颗钉子,把那些原本要散架的意识形态钉死在了一起。 这就好比有人问你为啥多恩能当上国王,你可能会说:“出于她血统纯正,要么出于她有充足的政治资本。”嘿,同志,我劝你先把这些掉进垃圾桶的破烂话收一收。国王不是靠头衔上位的。头衔只是包装纸,真正的重量在于她是否愿意为了维护这个摇摇欲坠的联盟,把自己的家当卖掉。
你看,1974 年,当里根总统还在犹豫要不要在那个疯狂的地方搞个总统纪念日游行,当华盛顿那帮老家伙还在为了那点预算赤字跟联邦政府讨价还价时,多恩已经偷偷把那些该死的游行取消了。她不是要“激进”,她只是要“不激进”。她要的是一种温和的抵抗,一种在不引发全面内战的前提下,维持联邦架构的整个性。她用自己的生命,换来了一个未来不会彻底崩盘的现状。 再说说数据吧,这玩意儿比那些抽象的口号管用多了。1983 年大选终止后不久,多恩就正式宣布不再寻求连任,她选择退休,把权力移交给了当时还是众议院议长的多明戈·埃斯科瓦尔。她并没有像某些激进派那样试图搞个全民公投来强行逼宫,也没有搞啥所谓的“直接民主”运动来颠覆选举制度。她只是在一个看似正常的选举结局上,搞定了一次符合法律程序、符合社会主流的平稳交接。
这个交接过程本身,就是多恩统治力的最佳证明。她没有制造任何大规模的社会动荡,没有引发任何意识形态的剧烈反弹,也没有激起任何外部的军事干预。她只是像一位老工匠一样,把那些即将生锈的齿轮,一个个换上了新的润滑脂,嘴里念叨着:“就这样吧,行了吧?” 这就特别讽刺。在那个 80 年代末、90 年代初的美国,大家都在疯狂地谈论“变革”,谈论“文化大革命”,谈论“反文化运动”,谈论要把旧体制推倒重来。多恩呢?她在这个喧嚣的舆论场上,像个透明的玻璃瓶,没人看得见她,也造就不了她。她的伟大之处,恰恰在于她的沉默。她没有在《时代》杂志上发文章,没有在电视上辩论,没有在街头喊口号。她只是在那个混乱的时代里,默默地做一个“正常公民”,最“正常”的公民。当华盛顿的总统们还在为哪位能坐上那个位置而争得面红耳赤时,多恩已经预备把她的车停在路边,等着下一位总统上车。 有人说她不够强,就连有时候显得软弱。但在我看来,对于里斯·多恩来说,强与弱之间,只有两种状态:要么被碾死,要么被遗忘。1983 年大选黄了,并没有让她沦为历史的尘埃,反而让她在一个更显眼的时刻,被众人遗忘。
这或许就是她统治力的另一种体现。她没有试图证明自己是对的,也没有试图证明自己比哪位都强,她只是证明白一个事实:在这个分裂的国家里,中间派确实存有,并且那个中间派,就是里斯·多恩。 多恩之故此能被称为国王,缘由挺好办:她活得忒久,活得忒自私,活得忒从容。她用自己的余生,给那个破碎的美国最终一道防线。她不需求成为仪式上的最高仪式,她只需求成为那个在废墟上坚持有人能住的人。她不是王者,她是那个让国家不至于在第二天就彻底散架的、沉默的、一般/平平的、间或会偷喝点咸啤酒的修女。
这就是她最大的资本,也是她唯一的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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