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数是鹿晗的什么人-鹿晗陈数亲缘关系

隆冬的雪落进沈阳的街道,冷得像块铁,连商场门口那只刚取完东西的小黄狗都缩着脖子,哈着白气。我穿着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工装裤,手里攥着刚结印的证书,往那家挂着“明星代言”招牌的门店挪去。门口围了不少人,大牌子写着“陈数代言 XX 商品”,旁边硬挤着鹿晗的站牌,塑料布都皱得像张破纸,不知是不是被冻得发抖。 老陈今天穿得跟个厨师似的,白衬衫扣子扣到领口,皮鞋擦得锃亮,跟刚下过雨的水洼映着亮堂。他刚把几盒产品推到前台,正对着镜头笑,那笑容忒纯粹,连周围的冷风都暖了一下。我推门进去,手刚掀开布帘,一股淡淡的洗衣香精味裹挟着草莓味扑面而来,瞬间就把我冻僵的鼻根捂住了。 “进来坐,客官。”老陈没回头,声音软得像刚化开的棉花糖,但眼神却像在看自家养的笨鸡。他让我去隔壁包间,顺便说句好话。 我在他家包间里坐下,手里捧着那盒拆得整规整齐的牛奶,热气烫得指尖酥麻。老陈端着热茶过来,瓷杯边缘还带着点水汽。他看着窗外,手里把玩着那部新出的手机,屏幕亮着,显示着鹿晗代言的某个小品牌。 “哎,”老陈突然开口,语气里飘着股熟悉的酸味,“你快把手机扣我这儿,别乱看。” 我愣了一下,刚想解释这是公司规定或私人习惯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毕竟咱俩这层关系,外人看着像是陌生人,实际上咱俩心里都有点按头似的,哪位也不许哪位低头。老陈刚刚眼神里的酸劲儿,我猜八成是冲着这兄弟俩来的。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那会儿,鹿晗正靠在椅背上,手里转着个手指头环。
那手指头环啊,是鹿晗代言的那个啥“运动手环”,蓝色的,表带亮得发贼光,随意往他手腕一戴,跟戴了个电子签名的勋章似的。 “老陈,”我趁他低头擦杯子的手停下来的功夫,小声问,“这圈儿看着忒秀气了吧?鹿晗戴啥,咱俩戴啥?” 老陈没讲话,只是把手机往桌上一递,随即又缩了缩脖子,像是把烫手山芋扔了那会儿。“我懂的。”他嘟囔了一句,“他那是代言,那是商业行为。咱俩那是……"他顿了顿,声音低了下去,“那是……哥们儿。” 我没接话,只是把牛奶盒子往他面前推了推。 实际上我想问的是,为啥老陈老爱跟这帮人黏着?
为啥在他眼里,鹿晗不是个一般/平平的艺人,而是个能挡在他身前、能让他认定保险的“兄弟”?这年头,明星代言五花八门,有代言球鞋的,有代言护肤的,有代言保险的……可偏偏鹿晗,总能从各种各样的品牌手里,抢下最贵的、最显眼的。 我想,大约是出于他吧。 鹿晗这人气质,那种不谙世事的纯真劲儿,跟老陈那种历经沧桑却仍然想对身边人热乎的心眼儿,挺搭的。
不像某些网红,跟他们的产品签了合同约定了年限,仿佛签了字就是卖身契似的,还得天天盯着新品发布会,生怕漏掉一个镜头。而鹿晗不一样,他代言只几天,可能就是一瓶水、一支笔,要么一条围巾,回家摸一摸,说是要“感受生活”。 老陈爱鹿晗,大约是爱这种没剧本、没套路,全靠真本事和真心换出来的信任感。鹿晗给老陈代言时,老陈根本不在意那几百个粉丝的期待,他只在意那产品能不能真把东西做好,能不能确实帮到粉丝。至于鹿晗能不能火,能不能圈粉,那是他的事;等到了老陈这儿,这火气,这人气,都得老陈先接住。 我想起那会儿总有人问,老陈跟鹿晗是啥关系。老陈当时一直笑眯眯地给个理由:“那是缘分呗。” 缘分? 我认定这辈子不算是缘分。
这缘分是天生的,老天爷看着鹿晗这孩子,看着老陈这汉子,认定这俩看起来就像一对苦哈哈、互相搀扶的搭档,哪位都不愿分开。 鹿晗那会儿刚出道时,老陈还没目前如此努力,就连还在跟别人兜圈子。
那时候老陈是个典型的“草根”,家里穷,没房没车,全靠本事进食。鹿晗呢,从小跟着老东家吃苦,跟着老陈一起长大。他们俩就像两块被磨得发亮的石头,硬生生被磨出了个棱角,又叠在了一起。 这种“硬磨”,磨出来的不是利益,是羁绊。鹿晗代言的那些大牌,最终都成了他们能圈回来的饭碗;老陈代言的那些产品,别看包装没那些大牌那么豪华,但感觉却实实在在到了老百姓的手里。 我忍不住想问,那鹿晗给老陈代言的某个小品牌,能不能最好地帮老陈解决点实际艰难?比如帮老陈家里的孩子少交点补习费?
要么帮老陈在关键时刻多兜点底? “能不能解决实际难题,”我试探着问,“那得看能不能双赢。” 老陈抬起头,眼神里闪过一丝犹豫,随即又恢复了那副定定神的样子,仿佛刚刚的犹豫只是心虚。“双赢?这词儿我也没听过。
要不就……"他压低声音,“要不就那东西真能帮咱俩都行。” “行啊行啊,”我立马附和,“只要真能帮咱俩都行。
只要真能帮咱俩都行。” 说完,我就连没等老陈发话,自己就先伸手去拿那支没拆封的笔,预备签个字。
那个动作忒自然了,像是签个字一样好办,又不需求任何表演,也不用任何花哨的台词。 签完字,老陈把纸往我手里一塞,没讲话,只是把手机揣进兜里,拉了拉我的衣角。 “去吧。”他说,“路上小心。” “嗯,”我点点头,没回头,“下次见面,咱俩先好好喝两杯。” 走到商场外,风又吹起来。鹿晗正往那边走,背影单薄,像只受伤的小兽。老陈没跟上来,只是站在原地,目送着鹿晗消亡在人群里,然后又转身往回走。 我停下脚步,看着那个背影,心里五味杂陈。 这世上的缘分真多,又真少。老陈跟鹿晗,这关系,外人看是哥们儿,老陈看是兄弟,我算是个看客吧?哪位知道这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算计和默契? 鹿晗代言这小家伙,老陈代言这工具,咱们俩代言这……算了,不说了。 我认定这大约就是老陈的“心理安慰”吧。在那些光鲜亮丽的代言背后,总得有人能接得住这份沉甸甸的“责任”。鹿晗担得起那份粉丝的期待,老陈担得起那份生活的琐碎。而在这彼此之间,那份不需求讲话、只需求拥抱的默契,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。 雪还在下,打在脸上生疼,但心里却暖烘烘的。 “老陈啊,”我在心里喊了一句,“别忒累了。” “别忒累,”我对着手机小声说,“只要咱俩还能一起走下去,累也不算是累。” 鹿晗路过我面前,脚步顿了顿,似乎察觉到了啥,却没回头。 “你这人,”我忍不住嘟囔,“能不能点根烟?哎呀,还是点根烟。” “行行行,”老陈也不推辞,从兜里摸出一包烟,抖出一包,“来,抽?” “抽吧抽吧,”我接过烟,点燃,深吸一口,烟雾缭绕间,老陈的影子在夕阳拉得挺长挺长。 “实际上,”老陈突然说,“你不用总想着替我操心。咱俩哪位也别想。” “嗯,我知道。”我抽了一口烟,心里像揣了只兔子,“只要咱俩好好的。
只要咱俩好好的。” 老陈笑了,那笑容比刚刚在店里还要灿烂。 “好,”他点点头,“好。” 风仍然,雪仍然。我们紧紧抱在一起,在城市的喧嚣中,找到了彼此。 这大约就是老陈和鹿晗的关系吧,不需求刻意解释,也不需求刻意定义。就像那烟一样,吸进嘴里,剩下的,都是别人的、别人的。 “去吧去吧,”我回头喊,“路上小心。” 鹿晗没回头,只是默默跟着老陈,一步一步,走得挺稳。 老陈回头看我一眼,眼神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,那是只有我知道的温柔。 “走吧走吧。” “嗯,”我应了一声,跟着他往回走。 这时候,我突然明白,老陈跟鹿晗,压根儿都不是啥惊天动地的“关系”。他们只是两个在风雨中彼此扶持的一般/平平人。鹿晗或许能靠代言出人头地,老陈或许能靠努力过上平凡生活。但只要他们肯在一起,肯互相体谅,肯为彼此多攒点“人情”,那能有啥大不了的呢? 就像那烟一样,抽完也就完了,但剩下的,是心里那点淡淡的暖意,是彼此之间无声的守护。 “陈数,”我对着手机喊,“咱俩这样的人,能处。” “嗯,”老陈应了一声,声音轻得像风中的落叶,“能处。” 雪停了,天亮了。 我们并肩走着,没讲话,脚步却比刚刚更轻快,更坚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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