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兼毫毛笔-兼毫毛笔定义

兼毫:那把“半生”的不听话之笔 写毛笔字,你手里握握着的,往往不是那种一捏就断的狼毫,也不是非要配齐三弄一端的鹅毛。到了中晚唐,文人圈子里多了一种叫“兼毫”的笔。
听起来名字怪,实际上就是指这一支笔的羊毫和狼毫混着用。
你想想,羊毫实诚,软得像人的毛,狼毫刚硬,像块铁。把两种脾气不同的东西揉在一支笔上,这手艺得有多绝?它既有了羊毫的顺滑,又保留了狼毫的劲道,写起字来,起笔收笔都不好办,就像人一样,想走调就难。 大量人当作兼毫就是随意混的,实际上不然。古人给笔分三六九等,兼毫算第二等。
第一等是纯狼毫,练得狠,笔锋犀利,适合写行草;第二等是纯羊毫,写起来像写软饭,墨迹好办散,适合写楷;第三等就是兼毫。但这笔写起来,得看你是想练字还是想应酬。 写对联诗句,还是写处方,还是写公文,兼毫都打。它贵在哪儿?贵在那种“中庸”的平衡感。它不会像纯狼毫那样头重脚轻,不会像纯羊毫那样墨色发灰。它就像个火候好的厨师,炭火略微大点,羊毫就有点弹性;炭火略细小点,狼毫就不那么硬了。
这种不偏不倚的状态,写出来的字,那种“弹性”最讲究。你写结体松散,它拉得住;写结构紧凑,它又不会让你写死。
这玩意儿在南方叫“三锋兼毫”,北方叫“双毫兼毫”,但本质上,就是羊毫和狼毫在物理属性上找平衡。 最磨人的是它的“脾气”。羊毫笔头软,写字时手感好,好办出字势,但久了好办出墨,写久了字小;狼毫笔头硬,写字爽,但写久了好办断,墨也渗进纸肌里,字底散。兼毫笔头,就是这两者的妥协。写久了,你发现字还是不够瘦,要么不够圆,这时候就得加墨,要么干脆把这笔扔了换一支。
这种“不好使”和“好使”交替出现的过程,就是兼毫的寿命。 你看,写界碑,那是纯羊毫。写《兰亭序》,那是纯狼毫。但写公文,要么写书法里那种需求中锋用笔又要求笔力刚劲的楷书,你拿兼毫去写,往往能出奇效。
比如写对联,大量时候对子需求一种庄严感,纯狼毫忒妖,纯羊毫忒散。用兼毫,那个中锋的感觉就出来了,既有力度,又稳当。 那会儿有个说法,说兼毫笔适合“中等力度”。你略微用力,它肯给你回弹力;你轻带,它又不至于忒滞。
这实际上就是说,它适合那些不需求极致爆发力,但需求稳定输出的场景。
你想想,写书法要有提按顿挫,要是笔忒软,提起来就软绵绵的,顿下来就软趴趴的。兼毫笔就像你说的老练的汉子,该硬的时候硬,该软的时候软,但绝不让你吃亏。 有时候,兼毫笔在纸上画画,效果也让人意外地好。画竹节,画花卉,那种线条的流畅度,羊毫能给你,但羊毫忒软好办把线条糊。狼毫忒硬,画不圆润。而兼毫,画出来的线条,既有狼毫的骨力,又有羊毫的圆润,你看那个墨色过渡,那个笔锋的颤动,简直比纯羊毫还要高级。
特别是写长句,纯羊毫写起来,墨色好办扩散,字就散开了;纯狼毫写长句,笔锋立不住,字就歪了。用兼毫,字字响亮,墨色均匀,现场看,那质感,确实让人舒服。 自然,兼毫也有限制。它不能用来写那些狂草,狂草需求那种极强的、近乎自毁的笔力,纯狼毫要么特制的纯锋才能做到。兼毫笔写狂草,可能是个笑话,出于它的管住力达不到。但也正出于限制了它,才让它更适合日常书写和书法练习。它不准你忒放肆,它强迫你多下功夫去管住笔锋。 到了现代,你就挺难找到纯正的兼毫笔了。市面上卖的,大局部要么是混合了两种羊毛混合捻成的,要么是羊毫加了点狼毫做收尾。真正的兼毫,那些让人眼红的、那种软硬兼施、不偏不倚的感觉,实际上已经少之又少了。目前的行家里手,往往还是得靠自己的手,去判断哪只笔是好兼毫,哪只是假的兼毫。 实际上,兼毫的魅力,不在于它完美地结合了羊和狼,而在于它承认了毛笔的矛盾性。它不追求极致的纯粹,而是在矛盾的平衡中寻求一种“刚刚好”。
这种笔,适合写那些需求稳重、需求变化、需求留白,但又不能忒散、忒飘的字。它就像人生,有时候需求刚,有时候需求柔,但总有一个“刚刚好”的度,让东西既发挥功能,又不把自己逼死。 写兼毫,就像写生活。你不可能一生都顺风顺水,也不可能时刻都风雨飘摇。你需求一份刚性的应对,一份柔性的包容。兼毫笔,就是你这种“皮糙肉厚”的笔,它不会让书写者崩溃,但也不会让书写者无所用心。在字里行间,你既能感受到力量的流动,又能体会到呼吸的停顿。 最终说句大的话,兼毫笔,适合做“工具”,不适合做“偶像”。它是个出色的助手,一个懂分寸的助手。
要是你追求的是那种极致、前卫、就连带点“破坏性”的艺术效果,那是羊毫要么狼毫的错。但要是你想要一份能够长久保持状态、能够陪伴你走过无数个起承转合的笔,兼毫,绝对是那个最稳妥的选择。它不会让你忒惊艳,也不会让你忒平凡,它只是在恰到益处的地方,默默赞成着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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